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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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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VLCTOR伟德中文网站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

時間:2017-07-03 16:36  浏覽數:次  來源:  

為了規範學生學籍管理,維護正常教學秩序,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2005年)的有關條款,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

入學與注冊

第一條按照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和程序錄取的新生,持學校錄取通知書和規定的有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學校請假,假期一般不得超過2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不按時報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條新生入學後,在3個月内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複查,複查合格,準予注冊即取得學籍。複查不合格者,根據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學籍,予以退回。情節惡劣的,報請有關部門查究。

第三條新生體檢複查患有疾病者,經指定醫院診斷證明短期治療可達到健康标準的,經學校批準,可保留入學資格1年,回家治療。保留入學資格者不具有學籍。保留入學資格者必須在下學年開學前,持學校指定醫院證明向學校教務部門提出入學申請,經學校審核合格後,方可重新辦理入學手續,入學時間以取得學籍時間為準。複查不合格或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條在校生每學期必須按校曆規定時間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學生在學年第一學期開學時須繳清規定的學費、住宿費等費用後方可注冊。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或者其它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後注冊。學生須親自持本人學生證到所在學院辦公室辦理注冊手續,并在學生證上加蓋“注冊專用章”後,方取得新學期學籍。開學後直接到外地實習的學生,在規定返校日後的2個工作日内辦理注冊手續,否則以曠課論。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逾期2周不注冊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學制、學分與學分績

第五條BETVLCTOR伟德中文网站本科學生标準學制為4年或5年(建築學、城市規劃等專業)。本科學生實行學分制和彈性學制。本科學生提前達到畢業要求者,可以提前畢業,但四年制本科學生畢業時在校學習時間不得低于3年,五年制本科學生畢業時在校學習時間不得低于4年;學生也可以根據情況推遲畢業時間,但在校最長時間(含休學時間)不得超過8年。

第六條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本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各教學環節的學習,取得本專業要求的畢業學分方可畢業。

第七條課程學分的計算以該課程所需的學習量為标準。各教學環節原則上每16學時計1學分或每周計1學分。各教學環節的具體學分值以培養方案規定為準。

第八條學生學習的質量用學分績衡量。學分績計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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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績可在學習過程的任何時間進行核算,可作為各種獎勵和選拔的依據。

義務、權利、考勤

第九條學生應遵守學校管理制度,努力學習,按照培養方案的要求完成各教學環節的學習、實踐與考核,積極參加學校規定的各項活動,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

第十條學生應尊重教師,遵守課堂紀律,認真聽課,不遲到,不早退。自修時間應認真學習,保持安靜,尊重他人,自覺維護良好的學習環境。積極參加各類實踐活動。

第十一條在籍學生有權利參加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項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對課堂教學、考試、教學服務等環節的質量進行評價,有權利向學院領導、教務處和學校領導就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完成學校規定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曆證書、學位證書。

第十二條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在籍學生可以輔修其它專業,也可選修其它專業課程。

第十三條在籍學生可以根據校際間協議跨校修讀課程。在其它學校修讀的課程成績(學分)由學校教務部門審核後予以承認。

第十四條學生參加各類教學環節的學習和實踐都須考勤。學生因病或其它原因無法參加注冊課程的學習和其它活動時,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未經準假或請假逾期者按曠課論。曠課學時數按課表内實際上課學時數計算,實踐教學環節按每天4學時計。對曠課學生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退學。

第十五條學生請假應事先提出書面申請,因病請假須附指定醫院診斷或有關證明。請假在1天以内,由相關任課教師批準;請假在1天以上3天以内,由輔導員(班主任)批準(在校外實習期間由帶隊教師批準);3天以上1個月以内,由學院主管教學的領導批準;1個月以上、2個月以内由學院主管教學的領導簽署意見報教務部門審批。請假時間超過2個月的必須辦理休學手續。所有批準的請假手續須報學院辦公室備案,由學院辦公室通知相關任課教師。

考核與成績記載

第十六條學生必須參加所注冊課程及實驗、實習、軍訓、設計等教學環節的考核,考核成績記入本人的學籍檔案。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考核方式一般以筆試為主,也可筆試與口試兼用,開卷與閉卷兼用,或根據課程(教學環節)的性質、内容采用其它方式。具體方式由教學基層單位根據課程的内容、特點和要求在教學大綱中規定。考試的筆試時間一般為120分鐘;口試的抽簽和準備時間為10—20分鐘,測試時間為10—20分鐘。

第十七條考試成績的評定一般采用百分制,實踐環節和個别課程也可采用五級分制(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等級成績在計算學分績時,優秀計95分,良好計85分,中等計75分,及格計65分,不及格計0分。根據課程性質的不同,平時考核成績一般可按0-50%計入總成績,也可作為教師決定學生是否有考試資格的主要依據。

第十八條學生體育課的成績應根據考勤、體能測試、課内教學和課外鍛煉活動的情況綜合評定。

第十九條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參加課程的考核;

1、曠課累計超過該課程學時數的三分之一;

2、曠課累計超過任課教師考勤次數的二分之一;

3、未交作業或抄襲作業超過該門課程總作業量的三分之一;

4、未完成課程規定的所有實驗項目及其它實踐環節。

第二十條學生在考試期間因公(如外出參加重大比賽)、因病(指住院或高燒、急腹症、外傷等急診)或因急事(如直系親屬病危、亡故等需探視)而不能參加考試時,可提前提出申請,并出具證明材料,經學生所在學院同意,報教務部門批準後方可緩考。緩考學生須參加學校安排的補考,緩考課程在補考時不得再次辦理緩考。對應上述原因不能參加軍訓、實習、實驗課、課程設計等實踐教學環節考核的學生,須辦理緩考手續後随下一年級相應環節重修。

第二十一條學生未申請緩考或申請未獲準,擅自不參加規定時間的考試(包括補考、重考),或考試時遲到15分鐘以上(含15分鐘),均視為曠考。對曠考學生給予批評教育,并不得參加該課程的補考。

第二十二條學生違反考核紀律或作弊,該課程考核成績無效,并視其違紀或作弊情節,給予批評教育和相應的紀律處分,不得參加該課程的補考。

第二十三條學生已注冊課程的考核(包括實踐環節考核、補考、重考)必須取得60分以上(含60分)或及格以上(含及格)的成績,方為合格并可取得該課程的學分。

第二十四條學生所修課程的成績,要分别記載該課程的平時成績、考試成績和總成績。補考、重考的總成績按實際考核成績記載。

補考、重考、補修、自修、提前修課

第二十五條考核不合格的必修課程學校在次學期安排補考1次。補考未通過的課程,學校在學生畢業學年的春學期安排重考,學生須在規定時間辦理重考注冊手續,參加低年級學生同一課程補考,未經注冊不得參加考試。學生軍訓、實習、實驗課、課程設計等實踐教學環節考核不合格學校不安排補考,須向實踐教學環節教學單位申請全程重修。

第二十六條補考在次學期第3周開始安排。

第二十七條轉專業的學生應按照轉入專業的培養方案補修相關未修課程。補修課程的學生應在相關課程開課學期開學第1周填寫《學生修課申請表》報批。

第二十八條學有餘力的學生可申請提前修讀無先修課影響的高年級課程。學生申請提前修課應在相關課程開課學期開學第1周填寫《學生修課申請表》報批。

第二十九條申請提前修課的學生,其已修必修課須全部合格且必修課平均學分績須大于75分。新生入學第一學期不得申請自修、提前修課。

留降級、退學

第三十條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留降級:

1、第一學年累計取得必修課總學分(含第二學期補考)低于應修學分的70%者、第二學年累計取得必修課總學分(含第四學期補考)低于應修學分的80%者、第三學年累計取得必修課總學分(含第六學期補考)低于應修學分的85%者,對于五年制學生,第四學年累計取得必修課總學分(含第八學期補考)低于應修學分的90%者,應予留級;

2、本人申請留降級者。

第三十一條學校每學年秋學期按第三十一條第1款彙總學生已獲得總學分進行學籍處理。

第三十二條應予降級的學生,自降級通知發布之日起1周内辦理學籍異動确認手續,逾期不辦理按自動退學處理。

自願留降級的學生須在每學期第1周提出留降級申請,經所屬學院同意後辦理學籍異動手續。

第三十三條降級後的學生按所在年級的培養方案修讀課程、進行畢業資格審查,并按所在年級的标準繳納學費。

第三十四條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學:

1、所在學年累計取得必修課總學分(含第二學期補考)低于應修學分的50%者、第二學年累計取得必修課總學分(含第四學期補考)低于應修學分的60%者、第三學年累計取得必修課總學分(含第六學期補考)低于應修學分的65%者,對于五年制學生,第四學年累計取得必修課總學分(含第八學期補考)低于應修學分的70%者;

2、一學期所修全部課程,教師課堂考勤累計曠課超過50學時或連續曠課超過2周者;

3、未請假離校,連續2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者;

4、休學期滿不辦理複學手續或累計休學達3年且經複查不符合複學條件者;

5、經學校動員,因病應該休學而不休學,且在一學期内累計請假超過2個月者;

6、經學校指定醫院确診,患有精神病、癫痫、嚴重傳染病等疾病或者意外傷殘無法在校繼續學習者;

7、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注冊而又無正當事由者;

8、應予降級的學生,逾期不辦理學籍異動手續者;

9、本人申請退學者。

第三十五條應退學的學生,自退學通知發布之日起2周内由學生本人或學院辦公室填寫《學生學籍異動表》,報教務部門備案後,通知學生本人及學生家長,辦理離校手續。學生申請退學,須由學生書面申請,經學院領導簽署意見後辦理退學手續。

第三十六條學生退學的善後問題,按如下規定辦理:

1、退學的學生,按學校規定期限辦理退學離校手續,檔案、戶口退回其家庭戶籍所在地。

2、因精神病等嚴重疾病無法繼續學習而退學者,由學院辦公室通知家長或監護人負責領回。

3、退學學生由學校教務部門出具退學證明,在校學習時間超過一年可領取肄業證書。

第三十七條取消學籍或退學的學生,學校不負責安置,也不得申請複學。

休學、複學

第三十八條學生申請休學或者學校認為應當休學者,辦理手續後離校休學。學生休學以1年為期限,休學期滿,需繼續休學者,學生應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批準可連續休學2年,累計不得超過3年。學生因傷病,經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認為須停課治療、休養2個月以上者,應予休學;學生患肝炎、肺結核等傳染性疾病必須休學。

第三十九條學生在休學期間的有關事宜規定如下:

1、休學學生不享受獎學金、助學金、貸學金和其它在校生待遇。

2、學生休學期間,學生休學期間若發生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學生休學期間如有違反校紀行為,按《BETVLCTOR伟德中文网站學生違紀處分條例》處理。

3、學生休學期間的醫療事宜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4、休學學生戶口不遷出學校。

第四十條休學由學生本人或學生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附相應的證明材料,到教務部門辦理休學手續并備案。

第四十一條學生複學按以下規定辦理:

1、休學期滿後,應于學期開學1周内持休學手續單到教務部門辦理複學手續。申請複學者經學校指定醫院體檢合格後,方可複學。

2、對申請複學者,學校須進行必要的政治審查。休學期間如有嚴重違法亂紀行為,取消複學資格,令其退學。

3、複學的學生根據休學期限可編入原專業相應年級學習,如原專業相應年級未招生,則編入相近專業的相應年級學習。

第四十二條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學生,學校保留其學籍至退役後一年,其服役時間不計入修業年限。

肄業、結業、畢業、提前畢業

第四十三條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學習1年以上,因成績或其它原因而終止學習,尚未完成專業培養方案規定課程的學業,作肄業處理并發給肄業證明。

第四十四條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經過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各類教學環節學習和實踐,未達到畢業最低要求學分,準予結業并頒發結業證書。

第四十五條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年限内,完成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學習内容,達到培養方案規定的最低畢業學分要求,準予畢業,由學校嚴格按照招生時确定的辦學類型和學習形式,填寫、頒發畢業證書。

第四十六條結業學生,凡未取得學分的課程及教學環節,可在結業後2個月至次年5月底前申請返校補考,返校補考随校内相同課程和教學環節的考核(包括補考)一并進行,原則上不單獨組織考核。補考後達到畢業要求者可申請換發畢業證書,畢業時間以換發畢業證書時間為準。逾期不申請補考或考核後仍未達到畢業要求者,不予換發畢業證書。

第四十七條有正式學籍的本科學生,提前完成各教學環節的學習并取得規定畢業學分後,可向教務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可提前畢業。提前畢業的學生須繳納本專業規定學制年限的學費。

第四十八條有正式學籍的本科學生,輔修其它專業并達到該專業輔修要求者,由學校發給輔修專業結業證書。

學士學位授予

第四十九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規定,本科生達到培養方案規定的各項要求,經審核準予畢業者,由教務部門提名,經學校學士學位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可授予專業所屬學科學士學位。學士學位審定辦法按照《BETVLCTOR伟德中文网站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執行。

轉專業、轉學

第五十條學生在校期間,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提出轉專業、轉學申請:

1、學生确有專長,轉專業、轉學更能發揮其專長者;

2、學生入學後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指定醫院診斷證明,按健康标準不适于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院校其它專業學習者;

3、學生本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或轉學無法繼續學習者;

第五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轉專業、轉學:

1、定向培養的學生;

2、本科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學生;

3、申請轉入重點院校;

4、由專科轉入本科;

5、應予退學學生;

6、無正當理由。

第五十二條學生申請轉專業、轉學的手續,按以下程序辦理:

1、在本校同一學院内轉專業的學生,需經所在學院院長同意後報教務部門審批;跨學院轉專業的學生,由轉出學院院長和轉入學院院長同意後,報教務部門審批。

2、教務部門在春學期5月份受理轉專業申請。

3、申請轉學的學生,按照《BETVLCTOR伟德中文网站本專科轉學實施細則》辦理。

附則

第五十三條對于專科升本科的學生,進入本科學習後按本學籍管理制度實施管理。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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